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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要求基金销售凭证上要有明显的风险提示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招募说明书》。”昨天,记者在新发行的华富成长趋势基金的销售凭证上看到了这样的风险提示内容。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在新基金的销售凭证上,都已经印上了类似的“风险提示”。就在此前不久,监管部门向各基金公司强调,在销售凭证上要有明显的风险提示内容。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编印的《基金投资者教育手册》,也将从下周开始陆续在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发放。记者了解到,《手册》中列出了八条投资者“须知”:包括购买基金有损失本金的风险;基金宜长期持有,不宜短期频繁炒作;注重分散风险,投资者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要到合法场所购买合法基金管理公司的产品;基金并非越便宜越好;新基金并非比老基金好等风险提示内容。
 
 
作者:吴琳琳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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