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证监会日前又开出了10张罚单,对有违法行为上市公司的高管、证券公司以及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的34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分别给出了年限不等的市场禁入处罚。其中涉及操纵股价的庄家达到了22人,他们暗中操纵了“正虹科技”、“济南百货”、“凯诺科技”、“基金汉鼎”的股票价格。
在这十份行政处罚书中,有9人被实施了永久性市场禁入,包括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鄢彩宏;8人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包括原民安证券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徐金华、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谭载阳;12人被实施5年市场禁入,包括华信股份原董事长赵从钊;5人被实施3年市场禁入,包括第一证券的原董事长蒋会成、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平。
记者注意到,湘籍资本风云人物“鸿仪系”掌门人鄢彩宏名列其中。证监会公告显示,泰阳证券在2003年至2004年间,涉嫌两次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分别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作为质押物为他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空白转账支票为他人债务作担保。对此,时任公司董事长的谭载阳、鄢彩宏负有直接责任,李光华作为财务总监,直接参与和实施上述质押,对上述行为也负有直接责任。泰阳证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原《证券法》规定的“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的行为,证监会研究决定对鄢彩宏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谭载阳实施10年市场禁入,对李光华实施5年市场禁入。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还披露了湘火炬证券违法案件细节。湘火炬在1997年至1999年的三年间,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分别披露虚假利润20697292.24元、5820143.10元、17936746.51元,此后公司在2000年报送证监会的配股申报材料和公开披露的配股说明书中同样含有虚假信息,对此,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字人黄平、黄良才、陈力均承担直接责任。此外,公司还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导致湘火炬200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虚增9307137.70元。由于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黄平、黄良才、陈力三人分别实施3年市场禁入。
作者:吴琳琳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200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