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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与临沂42家企业签订企业年金受托合同

2008-8-2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5日电 (梁克水)8月21日上午,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与临沂市42家企业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合同。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工作到规定的时间年限,就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这相当于职工又多了一份可观的养老保险。但是,这部分“养老保险”必须在工作到一定年限才能拿到,看得到,但在短期内拿不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了人才,所以有人称之为“金手铐”。
 
  21日,临沂市42家单位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与工商银行山东分行签订企业年金受托合同,涉及到46600余名职工,资金总额近4600万元,彰显了临沂市各企业单位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战略眼光和发展理念。有关人士指出,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将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对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出席企业年金受托合同签字仪式的领导有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沈荣勤,临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承敏,市委常委、副市长杜德昌,市政协副主席仇景阳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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