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3 来源:网上济宁
春节前后,济宁市任城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内仍然人头攒动,办理业务、咨询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据悉,这些人中的大部分是任城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老职工,还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由于历史原因,这一部分工人的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11年12月初,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文件,决定将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查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后,次月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
接到上级文件后,任城区人社局立即制定专门方案,对人员排查、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服务流程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以便做好做实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审核审批工作,尽快让他们拿到养老金。任城区人社局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专栏、社区平台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任城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召开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会议,积极协调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补缴纳入人员的身份和工作经历原始证明材料,协助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开设专门窗口,集中时间和人力,尽量简便操作手续。同时,在办理审查审批手续时,严格执行政策,杜绝说情风,不擅自扩大范围,坚持做到不漏掉一个符合政策的人员,也不让任何一个不符合政策的人员钻空子,正真做到把好事办好,让群众尽快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据了解,任城区已有36人通过资格审查、审批,1月份34人共计补缴养老保险1637380元,本月即可领到城镇职工养老金。考虑时间过去太久,资料难以收集,任城区人社局延长了此项业务的办理时限,以便让更多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