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6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合法权益,要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报案渠道畅通、报案流程规范和报案信息的准确录入。要提高定损规范程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规范赔款业务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户;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保监会同时要求,保险公司要规范理赔全流程的权限管理,切实加强立案管理,明确规定各级机构或人员的立案及立案注销审核权限,明确各级机构或人员的定损权限及核赔权限等;理赔费用的管理要符合有关规定,为查勘定损而聘请专业机构、人员所发生的鉴定、公估、检验等费用,要规范列支,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的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农业保险理赔质量和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保监会还要求,各保监局要积极进行协调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协调,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行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理赔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