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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将占退休金“大头”

2008-6-24    来源:泰州新闻网     
 
  6月20日上午,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与中国人寿泰州分公司举办企业年金联合推介会,就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管理及相关政策,与我市30余家企业深入交流。3家本地企业当场签约,着手按企业年金信托模式,运作员工养老保障计划。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后,可借此构建起多种分配和奖励体制,提高在职职工工作积极性,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此外,企业职工可在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双重保障。
 
  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3个主要部分组成。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模式,近年来受到政府、企业和相关金融保险机构的关注。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所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国家对员工个人退休账户的养老金存款给予特定的税收优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敏介绍,2005年,省内出现首批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而我市企业年金设立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前景普遍看好,随着门槛的不断降低,将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尝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朱敏认为,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企业年金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和承担的保险责任,都远远高于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尤其对高福利企业而言,员工退休后领到的这部分养老金,将缩小与其在职时的收入差距。企业年金作为社保体系的第二支柱,并入现行养老保障体系,今后将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养老的重要补充。
 
  据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专业人士介绍,企业年金提供的社会保障模式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在国外,企业年金已成为职工退休金的第二支柱,部分发达国家职工六成以上的养老金收益来自企业年金,一些欧洲国家比例甚至超过九成。国内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劳资双方都可从中获益。从长远看,巨大的企业年金基金,将为资本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推动经济增长和政府财力的增强。(作者: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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