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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变形记

  “年金分配拉大了经营者与在岗普通职工差距。”上海市总工会本月发布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状况趋势研究》显示,大部分建立年金的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差距在3-5倍左右,少数企业则远远高于5倍;部分企业内部实行差别待遇,年金方案只覆盖公司本部的小部分管理人员;少数企业存在大量待岗未安置人员,根本不具有开展企业年金的经济负担能力,却将企业年金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
 
  其实,类似的问题不单单发生在上海,广东也随处可见。如何保证不同群体员工之间、下属各公司之间的缴费金额的公平性与差异性,是建立年金的企业共同面对的问题。
 
  ·CASE
 
  A
 
  A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代表处,常有员工在其间相互调动。A集团将员工群体分为“老人”、已退休“中人”、未退休“中人”和“新人”四类群体。如何做到四类人的原有补充养老计划平滑地过渡到新的企业年金计划,保障不同群体员工之间、下属各公司之间的缴费金额的公平性与差异性?
 
  B
 
  B集团下属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下属各公司都根据当地政策建立了各自的补充养老计划,甚至有一些已有自己的企业年金计划。并且,B集团走上了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下属各公司分布在众多产业链上,经营状况差异巨大,且相互之间存在着兼并与整合。如何平衡各公司的原计划转为统一的新企业年金计划,平衡各省份之间的生活物价水平与收入水平差异,保证统一的年金计划不会对一些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造成太大财务压力?
 
  ·解决之道
 
  安军奇(翰威特咨询公司福利与精算咨询师,北美精算背景)
 
  女性年金可适度高过男性
 
  通常人们认为所有人都获得相同的金额是最公平的,但事实是有些员工为企业做了近30年的贡献,有些员工是从其他企业调来,只做了2年的贡献,如果两者都还有5年就退休,获得一样的补充养老缴费金或一样的补充养老缴费比例,对贡献了30年的员工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在缴费比例中适度考虑员工为企业的服务年限,能够部分解决不同服务年限的员工相互之间的公平性问题,也能够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
 
  又比如说有些老员工还有3年就退休了,有些年轻员工却还有30年才退休,如果两者的缴费金额或者缴费比例相同,后者退休时积累的补充养老金一定远远超过前者,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在缴费比例中可以通过考虑员工的年龄来部分解决不同年龄员工之间的公平性问题。
 
  另外,男性员工的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岁,女性公认退休年龄是50岁,因此,女性员工会比男性员工少获得5~10年的企业年金缴费,且鉴于女性平均生命会比男性生命长,因此平均到退休后每一年,女性员工会比男性员工补充养老收入要低,因此缴费比例中可以适度考虑员工的性别来进一步加强缴费的公平性。
 
  新旧计划转移就高不就低
 
  许多企业都将员工区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大类,并对不同的员工提供了不同的补充养老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某些下属企业一定的灵活选择度来满足新旧计划的转移,同时也能够降低对某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的财务风险压力。
 
  在新旧计划的转移过程中,一定会有一些员工的补充养老利益在新旧计划的转移过程中受到损害,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由于新旧计划转移而利益受到损害的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原则也可根据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但是补偿的对象是否只针对未退休的“中人”以及补偿金的出资渠道是否可以从公司管理成本中列支或者从员工福利费或应付工资中列支需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国资委相应的要求来处理。
 
  某些员工缴费比例可大于8.33%
 
  企业年金相关法规中要求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不得超过8.33%,那么是否所有的员工缴费比例都必须小于8.33%呢?答案是否定的。只要企业全体员工总的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小于缴费基数的8.33%就可以了,换句话说,有些缴费比例可以小于8.33%,有些可以大于8.33%,从而更好地保证新旧计划的衔接以及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公平性。
 
  年金法规中要求经营性亏损的企业不能缴纳企业年金,那么在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的同时如何来降低财务风险呢,或者说如何实现在企业经营状况好的时候多缴费,企业经营状况差的时候少缴费呢?可以通过将企业的缴费比例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挂钩,在经营状况好的时候,缴费比例给予全部员工一定比例的普涨,经营状况不好的时候,缴费比例普降。
 
  以退休收入替代率法观测系数
 
  选择一套合适的系数是决定方案能否很好地体现公平性与差异性的关键,也决定了方案能否为企业带来和谐的决定性因素。
 
  在对系数进行测算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条件假设,包括员工未来收入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现金折现率、投资回报率等。在有了合理的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会用退休收入替代率(退休后的每年年收入/退休前一年的年收入)法来观测年金设计中的整套系数的合理性。具体来说,系数的选择需要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通过一系列的系数组合来测算各个组合情况下每类员工的退休替代率的变化,并且从替代率的变化中分辨出哪些是正确的变动方向,哪些是错误的变动方向,从而最终选定一套系数保证大部分员工的补充养老计划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都能够平滑地进行过渡。
 
 
作者:谢晓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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